以我们喜爱的 80 年代为例:Commodore 是众多家用 PC 制造商之一,直到它将 Amiga 定位为第一台多媒体计算机。 暴露的两四条定律。 感知法则“营销不是产品之战,而是感知之战”唯一存在的现实存在于消费者的头脑中,存在于他的感知中。 没有客观的现实,或者更确切地说,存在一个我们只能通过我们的感知来了解的现实,对于我们在脑海中分类和定位的品牌来说,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。
更详细地讨论了这一点)。 为了将自己定位在消费者的心中,你需要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一个词,这给我们带来了第五条定律:焦点定律“营销中最强大的概念是在潜在客户的脑海中留下一个词”这个词必须相关联 与品牌。
一些例子:IBM长期拥有“计算机”这个词,百事可乐拥有“青春”这个词,宝马仍然拥有“驾驶”这个词,沃尔沃则与“安全”联系在一起。 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品牌的定位和知名度。 通常最强大的品牌甚至拥有一个类别的名称。 想想“可口可乐”(含咖啡因的软饮料)和苏格兰威士忌(透明胶带)。 当一个品牌达到这一步时,它就已经达到了顶峰。 但如果我们不是第一,我们也不能放弃,还有策略可循。
|